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付加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如何紧跟形势变化,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是当前人民法院关注的重大课题。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在快审快判上促实效
“上诉人,现在开始对登封市人民法院认定你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线上讯问……”近日,郑州中院刑一庭法官通过在线“云间”庭审提审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被告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郑州中院及时统筹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线上开庭、线下安排律师阅卷等方式处理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为确保实现“积案清零”目标,郑州法院先后开展“集中宣判”“元月攻坚”“未结案件周通报”等活动,要求全市基层法院加大审判力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审快判。同时,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既不降格,也不拔高,依法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打财断血上动真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中院积极创新举措,探索建立黑恶案件财产处理机制,全面推进财产刑适用与执行工作。审理中紧盯把持基层政权、争抢矿产资源、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并注重运用追缴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确保打财断血持久发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019年12月3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刘某华等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刘某华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89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同案被告人均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同时判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合计367万余元,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3618万余元予以追缴,对查封、扣押的152套房产、12台车辆依法予以没收。该案在案件办结的同时较好地实现了“黑财清底”,体现了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郑州市两级法院生效涉黑犯罪案件中,共对32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罚金3381.4万余元,判处责令退赔4154.4万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1.09亿元。
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
为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结效果,郑州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并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整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印制《郑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手册》分发给两级法院,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参战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多层次业务培训。
面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郑州两级法院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郑州法院通过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黑恶势力犯罪高发的内在原因、监管漏洞,加强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52份,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更加注重完善行业监管责任,提升行业内部治理水平,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郑州法院对涉黑恶势力案件审理力度越来越大,严惩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现在社会上很少看到高利贷暴力逼债、欺行霸市的现象,打架斗殴、偷盗抢劫也少了,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说。
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加强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民商事、行政案件……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刘祖一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吕家祥发布了五起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11月1日,郑州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召开。
6月4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郑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五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月19日,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两级法院打造专业破产审判团队、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