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独家 > 正文

速看,微信再发重要提醒

2020年07月15日12:22  来源:东方今报

5034

  高考结束,考生们终于迎来了最轻松的一个暑假,部分学生就打起了假期兼职的小算盘,想着既能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攒攒零花钱。

  这时,正巧在朋友圈看到了这样的兼职广告:

  足不出户,时间自由

  动动手指,月入过万

  轻松!日结!高收入

  哇,躺在家里玩手机就能赚钱的工作,试问谁不想拥有!

  然而,真的上网冲个浪,就能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

  骗子在朋友圈发布的虚假广告

  刷单兼职:诈骗高发区

  很可惜,现实总是不如想象那么美好,朋友圈里这种轻松赚钱的刷单兼职,大部分都是骗子的套路。

  根据微信客户端的用户举报数据得知,刷单兼职属于诈骗高发区,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受害者损失金额轻则上百,重则高达数十万。

  为什么刷单的骗局已经被多次曝光,却依然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呢?

  除了兼职广告上薪酬太诱人、又无需经过投简历面试等程序,看起来方便快捷就能赚大钱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骗子们狡猾的“画皮术”。

  骗子们清楚的知道,只靠一套固定的说辞,很快就会被大家识破,所以他们也不停地“升级”变换新的骗术,绞尽脑汁编造花样。

  当大家对垫付刷单感到警惕时,骗子们就打着“无需垫付,一单现结”的噱头,引诱受害人上当,并在后续的支付教程中做手脚骗取钱财;

  又或者利用高额佣金,在将受害人引导到恶意网站、赌博平台、“抢单”App等,诱骗受害人充值刷单。

  刷单兼职诈骗套路↓↓↓

  说到底,骗子都是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只要大家还幻想着有什么“轻松致富”的道路,就会让骗子有机可趁。

  刷单兼职究竟可不可取?

  如果确实是商家发布的刷单兼职呢?作为普通用户能不能参与?

  答案是,千万不要!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请广大微信用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轻信虚假兼职广告而参与违法活动。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总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发布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是指,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关于其销售商品的销量、经营者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好评度评分、删除不利评论等有助于其产生商业利益、妨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严厉打击刷单欺诈等违规行为

  微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的态度。

  根据用户投诉提交证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团队对虚假刷单行为进行了打击治理,对所有经核实确认有虚假刷单行为的帐号进行处罚。

  对于以刷单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我们也将持续进行专项清理;而对于违规刷单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我们也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帐号进行处理。也希望大家在微信见到此类违规兼职广告时,能够主动在客户端进行投诉,与我们一起维护安全绿色的微信生态环境。

  记住这几点,慧眼识骗局

  最后,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大家:"刷单不合法,极易被欺诈" 。

  微信会根据用户投诉,对刷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也请大家远离刷单行为,如在兼职过程中遇到具有明显欺诈特征的情况,更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

  ① 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② 兼职应找正规平台:不要轻信网络上的“轻松又高薪”的兼职。

  ③ 网络刷单违法违规:不要因为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远离网络刷单,营造公平的、公正的、健康的网购环境。

  ④ 主动投诉违法行为:如果在微信发现有类似的不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小程序腾讯110 提交相关证据信息进行投诉。

(微信安全中心)

文章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告法 虚构交易 成交量 兼职 用户评价 恶意网站 诈骗 责编:赵惠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该拿直播数据造假行为怎么办?

    16元购买直播间1万个观看人数,2元换来1万个点赞,30元可显示“不断去购买”的字样,0.5元可发送自定义弹幕1条……网络直播平台的数据“注水”问题触目惊心。在网络直播中进行数据造假,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受法律严惩。

  • 131款APP在列 工信部通报2020年第五批问题软件

    10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了2020年第五批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共计131款,瓜子二手车、永安行、乐视视频等名列其中。APP通过收集的信息对用户进行精准营销,还可能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不正当竞争,违背了基本的市场经济准则。

  •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傍大牌”终会碰上司法铁壁

    今日油条的装修风格、商标设计等,无不走的是“深度模仿”“浑水摸鱼”的路子,的确有不正当竞争之嫌。今日头条把今日油条告了,司法会给“傍大牌”应有的代价,而更多企业则应从中汲取教训。

  •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老板回应亮了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对此申请行为保全(案由为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被告方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对于被今日头条起诉一事,油条老板回应亮了..."只是觉得“傍大牌”好玩。"  今日油条法定代表人张新亚回应称,大公司今日头条起诉卖油条的小公司今日油条,这令他不解。

  • 罚罚罚!瑞幸咖啡系5家公司不正当竞争,再遭200万元罚款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2020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征者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刚刚发布!河南人熟悉的这家餐饮巨头被重罚!

    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瑞幸公司)涉嫌虚假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调查。

  • 火锅店装修涉嫌抄袭并非不是事儿

    “郑恺火锅店抄袭”上了微博热搜。虽然宁波这家火锅店主打郑凯的招牌,媒体也以“郑凯火锅店抄袭”作为报道议题,但不应该直接等同为“郑凯抄袭”。饭店装修涉嫌抄袭,并非不是事儿,尽管维权不易,更多企业还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对行业乱象说不。

  • 湖南再通报假奶粉事件:2官员被免

    据央视新闻5月18日消息,记者从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湖南省政府对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高度重视,责成省市场监管局、郴州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彻查。

  • 多部门组合拳持续发力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 多部门组合拳持续发力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