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武汉举行。图/本刊记者 杨洋 摄
编者按:“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领域的法律文件,它的出台,是网信领域的里程碑式事件。法律着眼现实、立足长远,对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2015年7月初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也明确提出:“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网络安全法》,将已有的网络安全实践上升为法律制度,通过立法织牢网络安全网,为网络强国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相关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提出了应对网络安全挑战这一全球性问题的中国方案。此次立法进程的迅速推进,显示了党和国家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对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契机。网络安全有法可依,信息安全行业将由合规性驱动过渡到合规性和强制性驱动并重。
《网络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构建我国首部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
作为国家实施网络空间管辖的第一部法律,《网络安全法》属于国家基本法律,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基础。这部基本法规范了网络空间多元主体的责任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催生一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命运共同体”。具体包括,规定网络信息安全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规范网络社会中不同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其地位;建立网站身份认证制度,实施后台实名;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网络主体的隐私权;建立行政机关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程序和制度,规定对网络信息安全犯罪的惩治和打击;规定具体的诉讼救济程序等。此次《网络安全法》的出台从根本上填补了我国综合性网络信息安全基本大法、核心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和专门法律的三大空白。
二是提供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法律依据。
《突尼斯协议》提出共识,尽管互联网是全球的,但是每个国家如何治理,各国是有自己主权的。一些西方主要国家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很早就制定了法律法规,并将维护网络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且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巴西的演讲中特别提出了“信息主权”的概念。他强调,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2015年7月推出的《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随之应运而生的《网络安全法》是《国家安全法》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体现和延伸,为我国维护网络主权、国家安全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
三是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
现如今,网络空间逐步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展开竞争和战略博弈的新领域。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网民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不断感受到来自西方国家如美国的战略压力。这决定了网络空间成为国家利益的新边疆,确立网络空间行为准则和模式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现代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行为的规制由法律来决定。《网络安全法》中明确提出了有关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安全规划等问题的法律要求。这有助于实现推进中国在国家网络安全领域明晰战略意图,确立清晰目标,厘清行为准则,不仅能够提升我国保障自身网络安全的能力,还有助于推进与其他国家和行为体就网络安全问题展开有效的战略博弈。网络信息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必争之地,网络强国宏伟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意味着建设网络强国的制度保障迈出坚实的一步。
四是在网络空间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也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指南。依法治国,正蹄疾步稳地落到实处,融入到国家行政、社会治理与公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与已经相对成熟的领域和行业相比,互联网领域可以称得上是蛮荒之地,因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才短短22年,许多监管、治理手段都是后知后觉地根据问题进行后期的补充。但此次《网络安全法》破除重重障碍,拨云见日,高举依法治国大旗,开启依法治网的崭新局面,成为依法治国顶层设计下一项共建共享的路径实践。依法治网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主线和引领,以法治谋求网治的长治久安。《网络安全法》还考虑到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加强法治工作的国际合作协调,让人类共同面临的网络犯罪无处遁形,通过科学有效、详细的法律进行惩罚和约束,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五是成为网络参与者普遍遵守的法律准则和依据。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法》为各方参与互联网的行为提供非常重要的准则,所有参与者都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样,所有网络行为主体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国家管理、公民个人参与、机构在网上的参与、电子商务等都要遵守本法的要求。《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有了明确的规定,将现行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上升成为法律,强化了安全审查制度。通过这些规定,使得所有网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任何为个人利益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六是助力网络空间治理,护航“互联网+”。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网络大国,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但现实的网络环境却十分堪忧,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入侵比比皆是、个人隐私肆意泄露。《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将成为新的起点和转折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入正轨,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等“毒瘤”生存的空间将被大大挤压,而“四有”中国好网民从道德自觉走向法律规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网络空间的治理能力在法律的框架下将得到大幅度提升,营造出良好和谐的互联网环境,更为“互联网+”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其精髓在于开放的市场+完善的法律,从这种意义上讲,“互联网+”必须带上“安全”才能飞得长远。(文 / 高红静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
近日,人脸识别成为售楼处标配的新闻上了热搜,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乃至有人戏言要戴头盔看房。或许不仅仅是人工智能,在未来的历史进程中,科技越智慧,就越需要人治理的智慧。
(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刘迪雅)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0月27日消息,工信部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五批)。后续工信部将对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整改不彻底的相关企业,采取全面下架、停止接入、行政处罚以及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等措施,依法严厉处置。
截至目前,尚有131款APP未完成整改,其中“西瓜输入法”“上海迪士尼乐园”“瓜子二手车”等APP在列。后续工信部还将对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整改不彻底的相关企业,采取全面下架、停止接入、行政处罚以及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等措施,依法严厉处置。
今年上半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也遇到类似的状况,但她决定对人脸识别说“不”。在劳东燕看来,很多推动人脸识别落地的机构,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随之而来的风险有多大。
刚刚过去的这一周,河南郑州邀约四海宾朋,在天地之中、母亲河畔举办了一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盛宴,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必将载入史册。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题: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培育更多网安科技人才——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顺利收官 9月16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网络安全产业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已达1563.59亿元,同比增长17.1%,预计2020年将达1702亿元,在数字中国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在全国多地联动开展。“网信中国”今日聚焦河北、辽宁、重庆、宁夏、兵团等地网安周精彩活动,看各地如何创新求变,以多元内容、多种方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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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是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六大主题日”中的“法治日”。9月17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的指导下,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协会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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