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北京法院网”9月13日晚发布通报:
我院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情况,对郭文思历次减刑案件进行复查,认为郭文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目前已经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同时,我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审理的郭文思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认为该案的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统个别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13日通报: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9月13日消息,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郭万普直接请托王乃聪(时任潮白监狱分监区指导员),并给予礼品礼金,请其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为其快速减刑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