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24日电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江西省高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周建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工作调动、工程承揽、酒店建设、矿山纠纷、诉讼案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每根重50克)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江西省高院综合考虑周建华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周建华去年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记者 胡锦武 赖星)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周建华去年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在法庭上,周建华高呼“人民法院不是苏某的私家刑庭”。
苏荣被中纪委调查的消息一披露,外界有声音认为是周建华在狱中通过其前妻姚敏建的持续举报而引发高层关注起到的作用。记者得到的周建华向中央高层举报的多份材料显示,周建华举报的内容集中在苏荣妻子于某某插手工程项目及矿产项目谋利。
据《财经》杂志报道 2005年,姚敏建与前夫、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办理了离婚。” 周建华在举报信中称,2007年,新余高专为了专升本,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择地新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拍卖老校的300多亩土地筹集。
苏荣之妻于丽芳已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
据《财经》杂志报道 2005年,姚敏建与前夫、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办理了离婚。” 周建华在举报信中称,2007年,新余高专为了专升本,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择地新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拍卖老校的300多亩土地筹集。
周泽提供给记者的会见笔录中,周建华详细介绍了自己为什么要举报苏荣妻子,以及与苏荣“交恶”的来龙去脉。” 周建华到了看守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中央举报苏荣夫妇及新余市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
记者11日获悉,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案10日已结束全部庭审程序,将择日宣判。周建华,1955年7月出生,曾任南昌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南昌市东湖区委书记,南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2004年调任新余市委副书记,2011年9月当选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