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中获悉,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一类债务余额15.4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元,三类债务共计24万亿。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此次获批议案规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6万亿元。议案中还提及截至2014年末的8.6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其中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民生固收分析师李云霏表示:“债务余额实行纳入限额管理,能够在保证地方政府负债投资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造成潜在的财政金融风险,经济的整体风险溢价降低。”
议案还明确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预计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
对于86%的地方政府债务率,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风险总体可控,但也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86%的债务率虽未达警戒线,但不乏有地方债务率远超过100%,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要警惕平均数背后掩盖的地区差异,重点梳理甄别高债务率地区,提早化解风险。
中债资信评级业务总部分析师宋伟健还表示:“86%的债务率是给出的预计数,隐含条件是2015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达到18.60万亿,据测算这需要比2014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增长4.5%左右,在今年地方政府基金收入大幅下降情况下能否达到这个增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16万亿包括截至2014年底的15.4万亿一类债务以及2015年新增的通过发行6000亿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而2015年新增地方债除了上述6000亿外,还有各地为避免在建项目资金链断裂引发系统性风险而举借的一部分银行贷款。楼继伟说,对在建项目后续贷款中需要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的,由地方在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内调整结构解决。
张少春表示,明年将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非政府债券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的目标,明年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改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办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根据该议案,2015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债务率为86%。
预计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
记者近日从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中获悉,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一类债务余额15.4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元,三类债务共计24万亿。
楼继伟是在当天召开的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市政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最优选择”上作如是表述的。与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基本是负资产的情况不同,中国政府手里有不少资产,存在处置回旋空间。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与此同时,伴随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陡然降温,过去借债发展、靠地还债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一些地方的债务风险迅速积聚。在一些政府债务风险突出的地方,债务问题和局部经济下行互为因果,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投资拉动”难以为继。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山东考察。李克强考察过湖南,俞正声去了内蒙古调研,刘云山赴青海、上海调研,王岐山考察了内蒙古,张高丽则踏足宁夏、甘肃、福建调研。
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调研,可以深入了解地方发展态势。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山东考察。李克强考察过湖南,俞正声去了内蒙古调研,刘云山赴青海、上海调研,王岐山考察了内蒙古,张高丽则踏足宁夏、甘肃、福建调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虽然地方政府负债数据有所增加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有条件适度放开了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鉴此,草案三审稿修改相关规定,适度放开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同时亦从举债主体,债务规模和管理方式,举债的方式、用途、偿债资金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
地方债数据公布之后,风险高不高,如何化解风险成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对此,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亦提出警告: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