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桥交警处理一起电动车事故时,感受到了电动车险带来的便利。
11月2日,天桥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报警,长途汽车总站北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了一名行人。经了解,肇事的三轮车驾驶员是一名快递小哥,事故发生后,快递小哥并没有逃逸,而是选择了报警并将受伤的行人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民警到医院找到了事故双方,了解了事故过程,发现快递小哥在行驶过程中车速较快且观察不仔细,这才撞伤了行人。民警经过现场询问取证,判定了事故责任并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巧合的是,这名快递小哥在今年10月入行买车时顺便买了一份电动车险。事故发生后,快递小哥报警的同时也通知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取证,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负担情况,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现场理赔。
“有保险兜底,快递员更容易接受责任认定,事故处理少了许多纠缠。”事故民警说,由于保险公司的介入,双方很快达成谅解,快递小哥很快就重新送起快递。
最高可理赔6.9万元
11月9日上午,在全市快递电动车试点悬挂行业识别号牌现场,山东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11月2日事故中的快递小哥购买的是该公司8月推出的针对二轮、三轮电动车的一款保险产品,这是山东省内首个针对电动车的保险。
该公司渠道部经理舒畅介绍,这款保险不只是针对快递车辆,所有的二轮、三轮电动车均可购买。以电动三轮车为例,车险保费分两种:投保200元,一旦发生事故,可对第三者死亡伤残及其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理赔,最高可以理赔3.6万元;投保400元,除可以对前述第三者损失理赔外,对驾驶人意外死亡伤残和意外伤害医疗也可理赔,二者相加最高可理赔6.9万元。如果车主想要提高理赔额度,可对车辆重复投保,每多买一份理赔额增加一倍,每车最多购买5份。
“保险对车不对人,一旦投保的电动车发生事故,投保人驾车和投保人允许的他人驾车均可获得理赔。”舒畅说,该款保险目前只在济南市天桥区新赵路1738号天桥交警大队三中队事故受理大厅试点出售,已有数十名电动车主购买。
车主为电动车投保时,将绑定一个带有二维码的芯片,芯片内植入了车主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车辆核心信息,为投保电动车获得“电子身份证”。这些信息与交警管理平台数据打通,交警通过警务通扫描二维码,就可读取车辆信息,便于进行相关管理。济南快递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协会各成员单位将陆续为电动三轮车投保。
在现行制度下,车险保费最低可打七折,而改革后,车险保费理论上最低可打四折。
近日,天津市政府宣布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并将自2014年3月1日起,依据北京的经验对车辆尾号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至此,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石家庄、贵阳等城市对汽车增量实施了限制措施。同时,北京于上个月发布2014年的限购摇号新政策,2014年新车指标由每年的24万辆减少到15万辆。
本是单方事故,经维修厂的“好心”代办理赔,变成了双方事故,无责车主莫名背上了虚假理赔记录,导致车险保费上浮。这样的案例频频发生,既有部分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不严、疏于向被保险人核实理赔真实性的原因,也反映了部分消费者存在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截至2013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1.37亿辆,投保车险的汽车1.2亿辆,车险已成为具有刚性需求的大众消费品。事实上,20年来,监管部门对车险费率条款的管控,经历了“收了放、放了收”的过程: 1995至2002年间,车险费率条款由监管部门统一制定,保险公司如遇亏损可申请提高费率。
自6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动了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6月1日起,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顺利实施,对于低风险车主而言,车险保费最低可打4.3折。从车险公司原有的定价看,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业内人士表示,在新条款下,险企的自主核保系数将可上下浮动15%,车主在不同保险公司可能获得截然不同的待遇。
如果你驾驶爱车在路上被撞了,对方驾车逃逸了,以前,在这种你“无责”的情况下,你的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今后会赔付了。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新版条款也回应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目前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已利用行业共享信息向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发送多份风险预警,提示各保险公司注意相关欺诈信息,防范欺诈风险。
近日,保监会日前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 《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在7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给保监会。在6月份的车险联席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提出,在费率方面,应以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