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办法”出台后,市民骑电动车或许不会那么“随意”(资料图) 记者 赵卓/摄
喊了好几年,也没把《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喊出台。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有关部门在报告中透露,该办法已经起草完毕,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将积极推动该办法早日公布实施。
再提“电管法”
“电动车管理办法”需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收到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报告在谈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称,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借鉴全国部分省份电动自行车管理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简称“电动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规范。
报告称,因该办法涉及行政许可的设立,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
“我们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积极推动该办法早日公布实施。”报告再次用了“早日”这个字眼。
回顾
为电动车立法,5年还没“立”起来
早在去年9月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举行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8位委员分别就城市交通拥堵、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问题直接发问,时任副省长秦玉海带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针对问题,分析原因,一一作答。
当时,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原有的法律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现在有些电动车时速突破了40公里,甚至更高。针对这个问题,我省多个部门反复研究,已经制定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稿已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希望这个办法尽快出台。
河南商报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全省范围内,这不是第一次提出制定电动车管理办法。
早在2009年4月底,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召开座谈会,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称审议后的管理办法有望于年内出台,但之后再无下文。
剖析1
电动车安全隐患很大
电动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被认为是“肉包铁”的马路杀手。在如今非常“堵”期,电动车毫无疑问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通畅的重要因素。
很多人把电动车称为“肉包铁”,是因为电动车容易出现超速行驶、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现象,这不仅会导致违章事故多发,骑车人也极易受到伤害。
电动车使用门槛低,许多人并未按规定登记入户,更无强制保险的支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肇事者、受害者来说损失极大。
剖析2
“电管法”为何难产?
截至2011年6月份,全省电动车数量达到了1140万辆。
对电动车进行长期观察研究的朱先生认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难产,以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背后,是其与汽车、行人的路权之争日益白热化。
以郑州市为例,许多路段并未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开,这导致电动车不得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冲上人行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难产记
2008年11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罚款50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时过一年,郑州街头的6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依然没有上牌登记。
2009年4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召开座谈会,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称审议后的管理办法有望于年内出台,但之后再无下文。
2011年10月,省公安厅表示已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稿。
2012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会”。省公安厅称,当前,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已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013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中称省公安厅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推动该办法早日公布实施。
(记者 齐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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