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
交警当导办员,为前来办事的市民服务
省公安厅6日发布消息,《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已经下发。同时,省公安厅又另发紧急通知,明确表示“决不让群众跑空腿”,对于公安窗口单位刁难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者,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措施之于居民
户籍业务实行首接负责制
通知表示,对公民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实行首接负责制。公安机关内部的审批手续由派出所首接责任人依程序呈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凡手续齐全、符合当场办理规定的,应当场办理完毕;手续不全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发给办理须知和警民联系卡。
据了解,我省城市区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负责暂(居)住证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办理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业主凭相关手续,到辖区警务室申请办理暂(居)住证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社区民警要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3日内办结。
省公安厅此次明确,我省公安机关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措施之于儿童
新生儿重名查询服务 派出所免费提供
省公安厅在通知中称,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我省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为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安全,公安机关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措施之于车辆、驾照
科目二、科目三补考预约时间缩短一半
此次便民措施中,有缩短办理车牌、驾驶证时间的内容。补换证、转移登记、注销、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等业务,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预约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0日缩短为40日。科目二、科目三申请补考的预约时间由原来的20日缩短为10日。驾驶证科目三考试结束后做到当日发证。
我省推行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属地化服务管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必回原登记地办理。
另外,对行驶城市禁行路线的货车,不再收取“禁行路线通行证工本费”。
据介绍,我省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冀豫站和郑东新区站要建好“河南高速公路公安便民服务站”,过往的司机,可以在此进行省公安厅直管高速公路路段交通违法查询、交通违法处理、银行自助缴纳罚款等。
措施之于商旅人士
出入境证件网上申请更快捷
通知称,要构建互联网出入境服务网站,申请人可通过出入境服务网站完成初步信息录入,并打印带有申请编号的申请表。申请人持该申请表到出入境受理大厅交验户口本及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即可完成申请。
对于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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