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不为出事车担责变"老赖" 面临刑拘"果断"赔偿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王玮琪 亚男/文 刘栋杰/图)11月29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到一家运输公司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进行了最后的谈判。让在现场监督执行的人大代表不解的是,一家年收入上千万的运输公司,为何为了区区6万多元钱当起了“老赖”?这账划算吗?
【事件】
6万多赔偿款快1年也没到位
2012年7月5日下午4点左右,市民贾某驾车在郑州市碧云路上由南向北行驶时,被王辉驾驶的一辆厢式货车追尾。后经交巡警部门认定,王辉负事故全部责任,贾某无责任。后贾某将王辉以及车辆挂靠的郑州市逸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审理查明,贾某的损失为63887元;肇事厢式货车车主是王辉,投有交强险,和运输公司签订了了《营业性运输车辆代管协议》,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2012年12月底,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546元,其余61341元由王辉承担,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情发生一年多,运输公司负责人一直不露面,王辉的手机号也换了。”昨天上午,贾某的妻子申女士介绍,他们多次找运输公司交涉都没有结果,今年3月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行动】
强制执行前制订执行预案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庞礴介绍,法院受理此案后,于4月17日依法向被执行人运输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运输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通过银行、房管局等均未查到运输公司的银行账号,但发现公司仍正常运转,决定对此案强制执行。
二七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强制执行之前,执行局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为确保阳光执行,法院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省会媒体。
昨天上午9点半,媒体记者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起赶到运输公司,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均不在公司,一名业务员在法官要求下,打电话联系了运输公司负责人王某。
【现场】
被执行人的“最后谈判”
谈判1:“我还能上诉吗?
昨天上午10:32,王某赶到现场,和法官“协商”起来。
王某:我还能上诉吗?
法官:不能,判决已经生效了。
王某:应该王辉赔。
法官:你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付赔偿款之后,公司可以追偿,向王辉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王某:我马上联系会计。
谈判2:被执行人坚持第二天给钱
10:40,运输公司的会计没来,运输公司的法律顾问赶到了现场。法官向法律顾问介绍了情况,表示肇事方找不到,运输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天仍然不肯履行义务的话,将会查封财产和罚款。法律顾问把王某拉到一边,协商了一会儿后,王某找到申请人申女士协商。
王某:明天下午5点半之前给钱行吗?
申女士:不行,我们已经不信任你们了,一推再推,今天必须给。
王某依然不肯松口,表示第二天给钱。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法官依法向王某宣读了搜查令,查封了公司二楼的保险柜、资料柜。“把门一封不就完事了吗?”在王某“建议”下,执行局干警给经理室贴上了封条。
【结果】
被依法传讯后履行义务
“公司挂靠的有一千多辆车,一辆车每个月至少100元管理费,一年就是上千万。为了区区几万块钱当‘老赖’,坏了公司的名声,值不值啊?”执行现场,一名区人大代表给王某做工作。王某表示,会尽量配合法院,但钱应该由王辉拿,并表示会起诉王辉。
11:10,法院依法向王某下发传票。“如果公司今天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的话,公司负责人将被司法拘留,公司同时面临5万元罚款。”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依法拍卖运输公司被查封的财产。
11:30,王某被传唤至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当天下午3点左右,王某的朋友将赔偿款及利息共计69325元送到法院,执行局法官当场将执行款交付给了申请人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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