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省内新闻 > 正文

进考场“模拟练车”将成历史!河南驾考考场新规出台

2017年04月25日07:0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5034

新规的出台将使驾考市场进一步公平

  □记者邵可强文吴国强摄影

  核心提示丨日前,省公安厅下发《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下简称《考场规定》)的通知,其中对驾考考场作出新的规定:考场只能用于考试,不得用于考前训练等。

  考前模拟练车将成为历史,这是否意味着今后考驾照难度增加?大河报记者采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调查】“模拟练”是考驾照的“必修课”

  郑先生在洛阳一家企业上班,已经成为“老司机”的他难忘考驾照的“艰辛”之路。

  2016年6月,郑先生选择洛阳北郊一家驾校报名,科目一理论考试,郑先生利用业余时间看书做题顺利通过。因为工作原因,郑先生不能到驾校集中学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一直断断续续。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考试,郑先生决定考前突击去考场模拟练车。

  郑先生所报的驾校有科目二考场,考试前他去考场,交了100元的模拟费,在考场内练了2圈,“其实就是熟悉一下考场,做到心中有数”。郑先生准备充分,考试当天一次就顺利通过。

  “考科目三时,就比较费劲了。”郑先生说,因为科目三是路考,考场都是社会车辆混合的开放式道路,平时很难有机会去练习。为了一次性过关,郑先生在考前一周给教练和科三陪练员交费,利用考场闲置时间练习。因为考场白天考试,郑先生选择晚上模拟练车,“80元一个小时,差不多跑4圈,特别是考试当天,我凌晨4点租车还练了2个小时”。

  除了报名费、培训费,郑先生科二科三的考前“模拟费”花了差不多2000元。

  郑州的房先生4月份刚拿到驾照,他说和他一批的十几个学员在考前都额外交钱去考场模拟练车,“驾校的教练也鼓励这种方式”。

  【变化】新规对进考场训练作出明确规定

  1

  考场不得用于考前训练

  目前,我省驾考考场主要有两种:政府投资的自建考场和驾校等建设的社会考场。新的《考场规定》对这两类考场的用途作出明确要求。对于自建考场,要求考试场地独立,封闭管理,只能用于驾驶人考试,考场内不得存在与考试无关的建筑、设施和场地。社会考场,是在自建考场不能满足考试需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从符合考场条件的驾驶训练场地中公开招标选定的,目前主要来自驾校。目前社会考场是我省驾考考场的主力。《考场规定》也对社会考场有约束:考场单独设置,与驾驶训练场地分开,严禁考试和驾驶训练共用一个场地;考试场地、车辆、系统、设备不得用于驾驶训练,不得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考试系统不得加挂模拟培训系统,不得与模拟培训系统共用。

  2

  政府出资租用社会考场

  目前,我省各地均无偿使用社会考场,社会考场投资回报主要来源是收取学员的考前模拟训练费。《考场规定》指出,今后由政府以向社会招标等方式租用考试场地,支付租用费用。这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用的社会考场,接受各级交管、车驾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3

  网上约考自主选时选地

  《考场规定》要求,省辖市、直管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考场的实际能力组织考试,不得设置考试标准,或者分配考试指标。在法定工作日,考场的考试能力全部投放到互联网预约平台,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时间、地点网上预约考场,交管部门将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

  考场在非法定工作日组织考试,需报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

  4

  驾考“一条龙”有望实现

  “科一、科二、科三、科四,在一个地方考试,不用折腾跑腿。”这将不是梦想。

  《考场规定》中指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至少建设一处政府全额投资的全科目驾驶人自建考场。从2016年开始,我省就开始推行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的试点工作,即科目一考试通过后,可以一次性地完成其他科目的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

  全科目考场建成的话,短时间内“一条龙”考试拿驾照有望实现。目前我省安阳已有全科考场,正在试点中。

  【问答】驾考难度会增加吗?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回答热点问题

  1.为何出台新的《考场规定》?

  主要是针对目前我省实际存在的问题:社会考场快速增长、考场审批暗箱操作、考场建设不达标、考场管理不规范等。新规出台,让各地考场使用规划更科学,让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更透明、更公平。

  2.“考练分离”是否增加考驾照的难度?

  目前全省自建考场占总数的不足三分之一,社会考场数量大,这些考场几乎都是归驾校所有,因此有考场资质的驾校自然成为报考人员首选对象,在这里培训的学员有去考场模拟训练的优势,这对于其他驾校或学员来说就不公平了。再者,驾照考试学习的是一项关乎人身安全的技能,“打铁还需自身硬,按照规定认真训练,通过考试也是顺理成章”。

  此外,新规明确指出,考场管理全面开放,社会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考前可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3.社会考场归驾校所有,非考试时间的“天窗期”会不会私下使用?

  社会考场的选定由政府出资租用,但使用前省交警总队将依据流程和规定进行验收审核,后期的监管也很严格。如新规中明确说,社会考场有被用于驾驶训练,设立强制消费项目等情形的,将取消考场资格,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驾校建考场动辄投入上百万甚至更多,违规“干私活”得不偿失。

  4.新规给社会考场的“反应时间”是多久?

  该负责人说,新规定4月14日下发,规定实施前在用的社会考场,省辖市、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之后6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完善相关手续,签订租用合同。

  此外,社会考场一律通过招标的方式公正选用,任何部门都不得向社会许诺场地建成后用作考场,也不得干扰社会主体按照考场标准建设训练场地。

  5.发现考场违规行为怎么办?

  目前该规定正在逐步落实中,实施以后,群众发现考场在选用、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投诉。

文章关键词:驾考;河南;新规 责编:李娅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男子嫌考驾照时间长 利用死人身份证号变造驾驶证

    中牟交警近日查处一起离奇的伪造变造驾驶证案件,犯罪嫌疑人樊某竟然是利用死人的身份证号,伪造变造身份证和驾驶证。

  • 郑州驾考特价班 只需1950元 全城最低价

    此次映象网联合的华中驾校是经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公安厅审批备案的正规驾校,拥有自己的专属考场。

  • 女子驾考失误撞穿围墙 教练车被撞毁

    女生驾考失误撞穿围墙 女生驾考失误撞穿围墙  2016年1月5日,长沙一女生在涉外考点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因操作失误,将驾考中心的围墙撞穿。

  • 驾考改革方案出台 是难是易

    2016年驾考新规改革方案公布:以后学车不用去驾校了。上午,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映象网www.skinbydemi.com)

  • 两部门:驾考培训将推行计时收费 先培训后付费

    资料图:新交规实施驾考科目变化后,深圳首批通过者宣誓后领到驾照和实习标志等。《意见》中指出,将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

  • 驾考要改革 可自主报名

    驾考要改革 可自主报名

  • 驾考改革可自主报名

    驾考要改革 可自主报名

  • 驾考理论考试进场如登机过安检

    5月20日,河南省车驾管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周口召开。全省各辖市公安局车驾管主管领导,现场观摩学习了周口车驾管队伍建设、硬件改造、软件升级、业务规范和便民服务等内容。5月25日上午,记者实地采访得知,如今考生考驾驶证进考场时如同登机过安检,所有考试科目实行三级监控及电脑智能评判。

  • 驾考回归社会,“天价”驾考不复存在

    近年来,驾校利益寻租案件不断被曝出,腐败案件中的“驾考红包”动辄数千万,服务价高质低暗藏腐败。驾校推出“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钱”的霸王条款,不能怪驾校自身太贪婪,还只能归咎于现有驾考管理体系的严重滞后。

  • 驾考小心被骗“劳务费”

    近日,在市城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过程中,考场工作人员在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时,先后发现8名考生非本人考试,现场抓获1名替考人员张某,已移交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处理。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