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郭天立 任柯)近日,河南汝州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远赴新疆阿克苏温宿县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交付3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2017年底,汝州法院判决胡某向王某清偿现金三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胡某经承办人郭天立法官多次联络、传唤均无果。经多方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胡某躲在新疆。2018年11月执行干警任柯、魏晓磊两人前往新疆办理该案。
两名干警不顾路途颠簸带来的不适,到达阿克苏后又驱车数十公里到温宿郊区农场一个超市内当场控制住被执行人胡某。执行干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胡某说明规避法院执行的利害关系,对其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考虑到当事双方的乡邻关系,努力督促协调,最终胡某同意支付案款,并当场将3万元现金支付给王某,这一陈年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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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执行领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执行领域以案促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4月26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顺利结案,被告当天向原告支付案款79450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搜查。” 4月12日,汝州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马某住所地进行搜查。
近年来,汝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司法办案、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质效连续五年在平顶山市位居第一。
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开展,加大《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增强法院干警国家安全意识,汝州法院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4月8日上午,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轩一行8人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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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工作会议,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家班子成员和部门正副职在一号审判庭参加会议,其他干警利用云视讯平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