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郭天立 任柯)12月12日晚6点,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郭天立团队准备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人来一次“执行突击”。关于刘某申请执行李某、刘某某、侯某一家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该案被执行人家在农村,考虑到白天执行,被执行人可能不在家,执行干警决定利用晚饭时间,去被执行人家走一趟。
当事人双方系前后邻居,由于申请人刘某家的砖块堆放在被执行人李某家宅基地附近,致使被执行人李某家建造后院时受到阻碍,李某就带刘某某、侯某将刘某的部分砖块向西转移三十米,在转移过程中砖块有明显毁损。两家因此起了纠纷,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判令李某等人赔偿刘某300元。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其实隐藏着邻里之间多年的积怨,而司法是以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为终极目标。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于是在执行中情理和法理并重,耐心做了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
而该案的结案手续的送达更是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被执行人刘某是年近六旬的老人,行动不便,于是执行干警当场将结案手续办好,交给老人;而申请人刘某一家人都在外地打工,为了减少当事人讼累,执行干警采用微信转款、短信送达等措施将案款和结案手续及时交到申请人手中。
该案标的额虽小,区区只有300元,但是法官的责任感告诉我们的执行干警不能就此止步,农村的“面子官司”一定有其深层次原因。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结案后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对双方做了思想工作,为今后邻里关系的长久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最终,不仅结了案件,也解开了当事人双方多年的心结,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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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抓住失信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战机”,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小年夜”,在这万家团圆的节日里,当天傍晚6点半,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王新伟的电话突然响起,申请人李某称他发现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某正在家中,询问执行干警们能不能过去一趟。
1月23日,农历腊月十八,这天晴空万里惠风和畅是“四九”寒天里难得的好天气,一大早,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世昌、宗清周等一行五名干警就集合出发,驱车前往郑州市中牟县寻找长时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周末、节假日和工作日的夜晚,都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为了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他们执着坚守。
1月18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在汝州市司法局会议室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培训会。
1月15日中午,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郭红光法官接到电话称“发现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樊某了”,执行干警们立即赶往被执行家中。
临近年关,汝州市人民法院大力开展了“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建立切实有效的快反机制,是汝州法院执行局一班人定下的基本制度,要求各个庭室严格执行,这个案件,就是快反制度的又一次考核。
1月8日,在河南周口太康县城中心,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副局长郭志军的带领下,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并开回。
1月4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到米庙镇于窑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