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消委会”)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因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对未成年人优惠票只认身高不认年龄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广东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诉求得到实现,不特定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保障,故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2月25日裁定准许撤诉。广东省消委会诉长隆集团公益诉讼案依法结案。
据悉,在广东消委会的指导下,长隆集团进一步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方网站相关内容,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
2月18日,广东消委会曾对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东消委会认为,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争议。广东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就其侵害行为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此案针对未成年消费者权益问题提起公益诉讼首开先河,属全国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集团)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有了新进展。因长隆集团修改了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广东省消委会撤诉。全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