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禁约碑,立于内乡县衙大门东侧,整体完整,碑文清晰。该碑高2.96米,宽0.91米,圆首,碑首刻“三院禁约”四个大字,字体为楷书,计27行,满行76字。
内乡县地处鄂豫陕交界处,为交通要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内乡县境内设驿铺十余处,驿铺屡遭上宪或冒充上差的敲诈勒索之苦,驿站惨遭敲诈甚至破坏,加重百姓负担。明代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内乡知县易三才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冒着丢官罢职的风险,为民请命,获准各级上宪,本奏朝廷,发下圣旨,严禁前站勒索,违旨按国法处置,并撰文刻石,立于县衙大门前东僻和各驿站前以儆效尤。其后,前站差役稍有敛迹。该碑对研究明代对驿站的管理有重要价值。
三院禁约碑碑文主要从禁滥用应付、禁前站勒索、禁矿、税差使牌外横索、饩廪通议成规四个方面加强对过往官员和驿铺管理。碑上款题“万历辛亥年(公元1611年)秋月吉旦”,下款题“知县易三才、县丞席讲、主簿聂现、典史吴道光立石。”
内乡县衙根据碑文记载的内容编排了大型实景节目《三院禁约碑揭碑仪式》,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对外免费演出,该节目已被中纪委确定为廉政节目,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岳立 王勇)
河南省内乡县衙是我国衙署文化研究的发祥地,由全国众多知名历史学家、古建专家和高校教授参加的全国衙署文化研讨会在此已召开了四届,撰写的论文目前已有百余篇,还有研究内乡县衙的十几部学术专著出版,内乡县衙已经成为我国衙署文化的研究中心。
三院禁约碑,立于内乡县衙大门东侧,整体完整,碑文清晰。该碑高2.96米,宽0.91米,圆首,碑首刻“三院禁约”四个大字,字体为楷书,计27行,满行76字。
夫子院是旧时师爷办公的地方。师爷不是正式的官员,他们是知县聘请的重要幕僚,包括知县在内都要敬他们三分。因为过去是八股取仕,新任县官往往不懂钱粮刑名之事,就是当了多年知县,也未必就熟悉业务,所以必须依靠师爷。
十一期间,河南内乡县衙游人如织、客流如潮,旅游接待再现高峰,各项旅游收入也旺势增长,不断刷新历史新高。
漫步在内乡县衙,忽而明快宽广、高亢清亮的旋律悠扬响起,忽而一声“冤枉”突然打破了宁静,这是内乡县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宛梆品茶听戏”和“知县审案”节目演出开始的场景。
暑假来临,内乡县衙认真部署夏季暑期旅游高峰的准备工作,精心为游客做好全方位服务,确保暑假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进入夏季后气温偏高、天气炎热,安全形势更为严重,内乡县衙高度重视、加大夏天安全保卫力度,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刻绷紧安全问题不松懈,确保文物、古建、游客安全过夏。
5月18日,内乡县衙博物馆受邀参加首届“南湖之春”国际经贸洽谈会系列活动暨2019年竹林学稼论坛。
考察团一行在讲解员的带领下,沿县衙中轴线进行参观考察,详细了解了内乡县衙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陈列布展、文化内涵等。考察团认为内乡县衙保存完整,景观景致别具一格,最主要是内涵丰富、陈展多样,具有宝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可以给游客带来良好的旅游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