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各地要加强疫情期间导游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落实导游人员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
《通知》表示,导游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整体部署,保持疫情期间导游队伍稳定,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蓄力储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保持疫情期间导游队伍稳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整体部署、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必然要求,是旅游市场恢复经营的重要前提,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疫情期间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的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导游队伍稳定。
二、强化劳动权益保护
各地要加强疫情期间导游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落实导游人员权益保护相关规定。要指导和支持行业组织切实履行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等相关责任,加强对旅行社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监督,在疫情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指导行业组织、旅行社落实好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出台的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
三、开展线上免费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疫情待岗这一时机,着眼导游从业需求,指导支持行业组织、旅行社运用在线培训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免费培训,帮助导游提升专业素养。要从全国导游大赛获奖选手、“金牌导游”、导游大师工作室、旅游院校专家和一线优秀导游中精选师资,突出线上培训特点,开设互动环节,增强培训工作实效。
四、完善综合服务保障
各地要加强资金保障,对于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免费培训的行业组织、旅行社及导游,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对表现突出的导游,可在“金牌导游”遴选和工作室创办等方面予以相应支持。要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旅行社的积极作用,及时回应导游关切。各地要积极协调和支持本地区行业组织免除注册导游2020年全年会费。针对目前导游关注的“受疫情影响,到期导游证无法按时换发,影响后续执业”的情况,换证手续可延期半年办理。
五、不断加强关爱引导
各地要建立导游人员关爱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及时了解当地导游人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确实存在突出困难的导游提供必要帮扶救助,解决实际困难。
记者1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于2月27日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蓄力储能。
文化和旅游部25日下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各地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实行实名制购票,记录入园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文化和旅游部今日在官网发布赴美旅游安全提醒。其中指出,近期,由于美方的过度防疫措施以及美国内安全形势,中国游客在美屡遭不公平对待。文化和旅游部提醒中国游客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前往美国旅游。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2018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0个“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记者24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国内旅游人数达45.97亿人次,同比增长8.8%。
记者日前从文化和旅游部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全国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共有10249家星级饭店,其中五星级饭店843家。
11月6日上午,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2019年第三期全域旅游培训班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大别山干部学院开班,来自全国各地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单位文旅行政部门负责人,河南省、市、县文旅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记者23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37794家。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和山东五个省市地区的旅行社数量超2500家,其中广东数量最多,有3108家。
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在未来一个月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开展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