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2日,云南导游陈春艳不满意游客消费低,对游客进行长达数分钟辱骂的视频在网络上传开。昆明旅游界知情人披露,《旅游法》出台后,一些购物店和旅行社组成集团,回扣、返佣的不法勾当,摇身一变以“绩效”的方式继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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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云南导游陈春艳不满意游客消费低,对游客进行长达数分钟辱骂的视频在网络上传开。视频中,她对游客言辞激烈地说:“你看你们一车人没(其他车上)一个人买得多”“如果你要像貔貅一样……”“你还连脸都不要,那就不好意思了”。事后,该导游辩解称,当天所带的团是一个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
实施一年半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低价团”、“零负团”、返佣等现象进行了明文禁止,然而,最近发生在云南的“导游谩骂游客”事件表明,押宝式的旅游规则依旧根深蒂固。
旅游界人士披露,《旅游法》出台后,部分旅行社与购物店加强结盟,它们变成更为隐秘的利益集团,“返佣”改头换面后,以“绩效”的形式继续生存。
低价团为何卷土重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原文: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当利益。
{1}乱象:钻“低价团”空子
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监事长段元庆认为,《旅游法》第35条中对“不合理低价”的描述难以界定,诱使低价团卷土重来。
{2}乱象:隐蔽“回扣等不当利益”
购物店是我的,旅行社是我的,外界再也看不到回扣和佣金,过去的提成,如今变成了公司内部的绩效。”
以此次事件所涉及的昆明风华旅行社、云南密玉珠宝、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为例,三家公司实际隶属于同一集团———云玉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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