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值22万余元的名表、名包存放在洗浴中心免费储物柜,消费结束后才发现贵重物品不翼而飞,这究竟是谁的责任?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酒店承担三成责任,向事主黄某赔偿6.8万余元。
绘图:吴文锋
南方日报讯(记者/郑平 通讯员/刘一慧 钟国平)价值22万余元的名表、名包存放在洗浴中心免费储物柜,消费结束后才发现贵重物品不翼而飞,这究竟是谁的责任?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酒店承担三成责任,向事主黄某赔偿6.8万余元。
案情回顾:价值20余万元手表储物柜里不翼而飞
2013年6月14日13时,黄某到中山市坦洲镇某酒店的三楼洗桑拿、足浴。在洗桑拿前,黄某将手包、手表、手机等随身物品存放到桑拿房8号储物柜中,并用电子锁将储物柜上锁。黄某洗完桑拿后打开电子锁取出手机和香烟,又将储物柜上锁,随后到位于同一楼层的328房足浴。
当天15时15分左右,黄某足浴完后打开储物柜,发现存放在里面的手表和手包不见了,随即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调取了酒店的相关视频,且对黄某及其他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2013年6月14日,中山市公安局对黄某被盗财物一案立案侦查,现该案仍在侦查中。
黄某主张,当时他存进储物柜的物品包括: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21万余元)、LV手袋一只(价值5475元)、现金人民币9000元,总价值为22776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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