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芦萍 崔建涛)被执行人因城市拆迁改造而搬离原住址,从而造成被执行人难寻,是很多执行法官都遇到过的切实问题。面对这一难题,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支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争取办事处、社区的帮助,取得较好成效。
“找不到被执行人,我以为这个案件都没啥希望了,没想到20多天我就拿到了全部执行款,真的不敢相信!”12月24日,朱女士在魏都区法院领取了全部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据了解,朱女士家住郑州市,2017年8月23日,她到许昌探访亲友,在某街道步行时,被韩某驾驶的无牌照四轮机动车撞伤。朱女士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韩某并未对朱女士进行赔偿。
2018年4月,此案经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韩某赔偿朱女士医疗费、误工费、辅助器具等各项费用17700元。
判决后,韩某迟迟不履行判决。2018年12月3日,朱女士在无奈之下,申请对此案强制执行。
此案承办法官对韩某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查,韩某无工资账户、无存款和其他动产。随后,执行法官一行按照判决书地址找寻韩某,到地方后,却发现因城中村改造,韩某家已在不久前被拆迁。执行法官来到辖区派出所,但韩某户籍信息仍为原信息。
在查控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找不到被执行人就无从下手执行案件。执行法官遂将此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在魏都区委的协调下,韩某原所在办事处同意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发动社区力量,问询查找韩某现住址。韩某原所在社区依靠基层工作优势,在短短的两天内就打听到韩某新的确切地址。
依照社区干部提供新地址,执行法官顺利找到韩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想着申请人是外地的,我又搬了新家,恁不好找我,这钱我缓缓再给她,真没想到恁竟然这么快就能找到我。”韩某带着几分不好意思说道。
在执行法官批评释法下,韩某与朱女士达成和解,韩某支付朱女士17000元了结此案。
“执行工作不是靠我们一己之力就能干好的,我们在执行案件时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得到很多部门倾力帮助,这也是我们能快速执结案件的原因之一。”此案的执行法官深有感触。
1月23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素娟带着院党组的问候慰问“襄城好人”王花平同志,送上襄城法院的温暖和新春的祝福。
1月2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素娟、工会主席郜永安等带着院党组的问候看望困难党员、老干部,为他们送去新春的关怀。
新春将至,1月23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素娟带着院党组的问候慰问“襄城好人”王花平同志,送上襄城法院的温暖和新春的祝福。
1月21日上午,宋某亭、周某建等33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禹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月17日下午,建安区法院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落实区纪委监察委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区法院全体干警、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1月17日,许昌某房地产公司用卖房款向刘某支付了180万元欠款,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1月15日至17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姬生强率华龙区法院、濮阳县法院等一行29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海林率梁园区法院、睢阳区法院等一行15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方等一行十余人先后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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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局,许昌县某私企老板郑某按调解协议履行完剩余执行款后,如释重负,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1月10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保及该院刑庭相关负责人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经验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