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扬 崔佳)11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公安局民警的协助下,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抓获一案件被执行人,并促成案件顺利履行。
被执行人张某某于2014年9月2日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某多次催促,张某某一直欠账不还。无奈之下,2018年8月15日,王某某将张某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某归还王某某借款30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且“人间蒸发”,踪迹难寻,无奈之下,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4月9日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经依法查控,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无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又多次前往张某某居住地,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且王某某提供的张某某电话无法接通,也无法提供张某某行踪及财产线索。针对被执行人张某某下落不明的情况,在电话传唤、住所地调查以及对周边群众进行摸底等常规手段用尽均没有任何收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11月8日早晨,王某某在许昌市魏都区发现张某某行踪,王某某上前拦住张某并立即报警,魏都区公安局派出所民警两分钟后赶到现场,将已经发生冲突的王某某与张某某带至派出所。同时公安民警立即与襄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接到电话的案件承办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到场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带到法院,被执行人张某某见再赖下去就要面临牢狱之灾,当天与家属联系,偿还了借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襄城县人民法院法院统计,因失信被执行人“躲猫猫”造成案件执行难,占未结执行案件的一半多。襄城县法院将继续推进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让想尽千方百计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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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长葛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长葛”发布警情通报。
因为朋友圈的一篇文章,苏唐诗“火”了。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已过不惑之年的他,以这样的方式,迎来了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9月3日上午,禹州市无梁镇井王村一组司长伟夫妇为无梁派出所和月湾村村民贺文卓分别送来一面锦旗,再次对警民联手热心救助他们走失的孩子表示感谢。
民警提示,饭后外出纳凉不宜过晚,女性夜间外出最好结伴而行,夜跑爱好者请尽量避开路灯较少偏僻无人的路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月5日上午,渑池县城关镇居民韩女士专门来到该县公安局刑警八中队,领回被犯罪分子诈骗的11万余元后内心无比激动,将一面印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八中队长杨晓东的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南关派出所专门邀请蓝天水上救援队开展了一场水域安全知识及基本救援技巧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