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暖!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将40万元执行款送上门

2020-04-1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在他脸上好久都没有看到笑容了,非常感谢法院的同志。”张军(化名)妻子激动的说。

4月8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将40.2万元执行款,登门送到脊椎损伤并截瘫在家的申请人张军手中。一同送款的被执行人赵某表达了歉意,隔阂被溶解,两方握手言和。

2017年1月4日,申请人受雇于被执行人李某,在给被执行人赵某的自建房屋(四层)垒墙时不慎从三楼电梯井的空架子上摔下受伤。后经许昌市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级伤残。建安区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赵某提起上诉,经许昌市中院依法审理,改判被执行人赵某、李某赔偿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诉讼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5.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迟迟未得到赔偿款,2018年8月向建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排查走访,了解到该案申请执行人张军本是家庭的主要劳力,由于截瘫在家,构成一级伤残急需治疗费用,这使经济拮据的家庭又雪上加霜,该院核实情况后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二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和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银行存款、经营情况启动了全面调查,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予以查封。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经办案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赵某最终同意与张军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19年1月先期支付给张军15万元,今年4月初赵某将剩余的40.2万元执行款结清。

法官提醒: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若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支付迟延履行费用;2、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3、拘留或罚款;4、信用惩戒;5、限制高消费;6、被追究刑事责任。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法院 执行款 送上门 责编:赵惠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襄城县法院开展“党在我心中”青年座谈会

  • 交通安全 警钟长鸣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许昌魏都

    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了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让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精心部署,于4月28日下午,组织干警开展“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普法宣传活动。

  • 襄城县法院开展“党在我心中”青年座谈会

    “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将至,为推进青年干部理论武装,推动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4月29日,襄城县法院第三党支部、第七党支部开展“党在我心中”青年座谈会。

  • 儿子拒付赡养费 襄城县法院冻结其存款促履行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4月27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过七旬的年迈夫妇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

  • 拆了东墙补西墙 以骗还贷陷囹圄 女子诈骗130万

    近年来,随着网贷平台兴起,在给人们带来金融消费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一些意志不坚的人很容易深陷其中。胡某便是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为了还网贷,她在一年内先后对3名男子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30多万元。

今日热点

许昌两级法院攻克执行难再添“利器” 许昌两级法院攻克执行难再添“利器”

精品原创

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演练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