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第三批典型案例,因哄抬价格,贵阳市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接到18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单。这是疫情防控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百万元罚单。
资料图:贵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此次被处罚的企业是贵州侗润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1月23日至26日,贵州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接到举报,称该公司下属多家药店哄抬口罩价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下属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1月23日,该公司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函时,曾明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哄抬物价。但是,该公司说一套做一套,不顾自身承诺,违法要求下属药店统一大幅提高口罩销售价格,将进价12.8元/个的口罩,销售价格哄抬至49元/个,进销差率近300%。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80万元的处罚决定。2月9日,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该企业。
资料图:贵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同时,官方也对贵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处罚。1月24日,都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民众举报,对该公司裤裆街分店、庆云宫分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N95口罩”已过期。
都匀市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于1月22日购进生产日期分别为2016年1月8日、3月8日、8月8日、10月8日的随弃式N95“飞翔牌”防护口罩20700个,口罩标识标注有效期为3年,该公司购进时该批口罩已过有效期。1月24日,该公司将上述口罩配送至其下属21家连锁门店和1家个体药店,以22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该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失效防护口罩,情节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二条,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没收失效口罩、没收违法所得,按最高额度顶格处罚的决定,罚没合计92万余元。并已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资料图:贵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价格运行平稳有序,是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共同责任,贵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决心不会变,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不会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执法方向不会变,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一切不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记者 张伟)
疫情之下,口罩难求,一些宣称有货源的企业通过自家APP售卖口罩。但有不少消费者近日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下载几款APP注册并下单后发现,商家先是迟迟不发货,过了几天又强制取消订单,怀疑企业没有货源或者货很少,借卖口罩之名行推广APP之实。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市场稽查专员李玉家26日表示,在开展口罩等防护用品质量案件查办过程中,查获了问题口罩8904.61万只。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发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
受疫情影响,出行、旅游计划被打乱,想退订商家却不退钱或收高额手续费;复工以后,口罩等防疫用品必不可少,却遭遇高价强制搭售、商家单方“砍单”;一不小心还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掉进微商陷阱里……
为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等市场价格监管,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措施,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疫情防护用品市场平稳运行。
为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中新经纬客户端总结了口罩买卖过程中五种套路。此外,中新经纬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为取得消费者对其口罩质量的信任,竟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生产、销售资质以及产品检测报告。
口罩、茅台、折叠屏手机,这些目前看来“一件难求”的物品,在黄牛眼里成了绝佳的“理财产品”。他们利用抢购软件“秒杀”商品,再加价售出。与此同时,制作、出售抢购软件,或提供“代抢服务”也均已形成产业链,并利用网络渠道,逐渐流向了普通消费者。
一转眼,口罩成为生活必需品已经一个多月了。它给了我们面对疫情的安全感,也带来了大大小小的不便:憋闷、勒耳朵、长痘、眼镜起雾……这些不适让大家“安心并痛着”。
2月10日起,全国各城市逐渐进入复工状态,越来越多年轻人不再“云办公”。日前,拼多多对平台消费数据尤其是三线以上复工密集城市的消费数据进行了分析,得出“白领复工10大热销商品”榜单。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口罩的需求量大幅上升,不少药店、超市等缺货脱销。但与此同时,无证销售、哄抬涨价等现象在一些网络销售平台上屡有出现,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么,销售口罩是否需要一定的资质?哄抬涨价、虚假宣传等将面临哪些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