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袁峰 通讯员 张艺琼)“谢谢您余法官,太感谢了,孩子出事三年多了,到现在总算有一点着落了,实在是太感谢了!”2019年3月7日上午十点,在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单某的父母握着承办人余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2月1日晚,正在过马路的单某被时某驾驶的车辆撞伤。自此,单某的家人走上维权之路。
2018年3月,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车辆驾驶者时某赔偿单某各项损失,共计81359.64元;车辆所有者徐某赔偿单某各项损失,共计163292.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时某、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时某、徐某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再三督促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二人始终置若罔闻。法院依法将时某、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经查,时某名下有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共计1万余元,法院依法予以冻结扣划;另一被执行人徐某一再躲避执行,行踪不定,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局余法官将再次约谈时某,为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劝其从长远考虑,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被拘留,甚至按拒执罪判刑。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沟通劝说下,时某同意履行义务,并将8万余元赔偿款如数交到法院执行局。
领到赔偿款的单某的父母万分感激,三年多的维权路几乎跑断了双腿,到了如今总算有了结果,他们手托锦旗连声感谢着承办人余法官。
然而案件并未结束,上蔡法院对被执行人徐某的执行仍在继续,执行干警仍在全力寻找徐某本人及其财产线索。也希望徐某本人就能及时悔悟,尽快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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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7日上午,上蔡县委副书记李超到该县第七小学视察并慰问优秀教师代表,该县妇联会、教育局负责人陪同。
“谢谢您余法官,太感谢了,孩子出事三年多了,到现在总算有一点着落了,实在是太感谢了!”2019年3月7日上午十点,在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单某的父母握着承办人余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7年1月,刘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将行人袁某撞伤,造成袁某轻伤一级。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刘某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3月7日,在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上蔡县妇联会、县妇幼保健院、县脱贫攻坚青年先锋队、县志愿者联盟共同开展“春风十里 花开五龙”志愿服务活动。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7日上午,上蔡县委副书记李超到该县第七小学视察并慰问优秀教师代表,该县妇联会、教育局负责人陪同。
3月5日下午,上蔡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进度,尽快搭建起覆盖全县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架构,全力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供稿等工作,打通覆盖市县乡的供稿链接。
3月4日上午,上蔡县政府副县长、北柳堰河县级河长吕先坡带领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等相关人员到北柳堰河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北柳堰河流经的无量寺乡乡级河长陪同巡查。
3月5日,上蔡县党政考察团赴新蔡县城乡学习脱贫攻坚先进经验。
3月4日上午,上蔡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北汝河县级河长刘银业带领该县河长办、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人员深入到北汝河巡河调研。刘银业实地查看了北汝河的环境、卫生及水质情况,询问了解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沿北汝河流域的无量寺乡、大路李乡、黄埠镇三个乡镇的乡级河长陪同巡查。
3月4日上午,上蔡县召开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和动员全县上下在新的起点上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务实苦干,迅速掀起新一轮赶超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热潮,确保圆满完成该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