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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法院:执行法官巧调解 化解物业费纠纷

2019-04-1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袁峰 通讯员 张高顺 张艺琼)赵某于2015年12月18日入住上蔡县某小区,其物业费交至2016年12月份后就停止交费,理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没有到位,所以拒付物业费。2017年10月,该物业公司将赵某诉至上蔡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赵某在判决生效后起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3100元。但赵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2019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上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赵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赵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经查,赵某名下有银行存款2000余元,法院依法予以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赵某仍旧无动于衷。4月11日,执行干警将赵某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明法析理,耐心劝说,劝其着眼长远,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将按拒执罪判刑,追究刑事责任。并告知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应依靠法律,采用合法的方式进行。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赵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于当天下午如数履行了拖欠的物业费。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 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上蔡法院 法官 调解 物业费 纠纷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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