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王东红 晋海 李娟)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李某宣判,一审决定对其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1月10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对秦某诉李某、李某某、赵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李某某、赵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返还原告秦某彩礼2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分别于2012年3月20日和3月27日向李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2013年1月8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对其采取依法司法拘留15日。
被告人李某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另查明,2016年9月17日,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同年9月19日已全部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应承担义务的情况下仍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且在法院执行人员责令其申报财产状况时,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李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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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衡量执行工作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标准,就是能否把生效法律文书变成“真金白银”。被执行人夏某与王某夫妇欠申请执行人李某3万元,2013年立案执行后,查明二被执行人除农村有5间房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4月18日上午,河南省社旗县法院在县城古城广场公开审理危险驾驶系列案,法官们通过巡回审判中引入法庭教育的形式,不仅惩治了违法犯罪,还让群众“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课。
4月17日下午,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在四楼大会议室进行镇平县法院检察院精准扶贫工作业务培训,邀请镇平县扶贫办副主任张京龙对广大干警进行业务培训。
4月15日一天之内,桐柏法院执结了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4月18日上午,新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自强组织全体干警在新蔡法院五楼会议室参加全国政法干部视频会议学习讲座。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邀请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国防战略委员会专家委员金一南教授授课。
近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牵涉公职人员的借款纠纷案件,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4月17日下午,平舆县法院60多名党员干警来到结对帮扶联系点万冢镇万冢村、万寨村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帮万家”走访慰问活动。
连日来,上蔡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曙光多次深入上蔡县五龙镇展庄村开展走访帮扶工作,与贫困户促膝长谈,谋求创新发展,为展庄村贫困户脱贫摘帽集思广议。
该案是唐河法院执行局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后的短短几天内,第二起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的案件。唐河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让“老赖”们从今往后不想赖、不敢赖!
4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高院获悉,商丘市首个公安机关派驻法院警务工作室在宁陵县挂牌成立。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公安局局长王自中为警务工作室揭牌。
在平常人眼中,执行法官给人的印象是:抓老赖,与失信人斗智斗勇;抗拒执,将失信人绳之以法的铁血形象,殊不知,在这坚强的背后有着一颗柔软的心。
3月30日下午、4月13日下午遂平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在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国忠同志的带领下在遂平县第三初级中学、阳丰乡初级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针对学生心理特征,为大家深入浅出的进行法律讲解,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导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使4000多名中学生受益良多。
4月14日上午,社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林,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侯作俭等一行到西峡法院考察交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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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号下午,桐柏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返还彩礼案,通过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拘留措施,使其亲属偿清欠申请人鲁某的彩礼钱18950元,这起长达5年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