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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长发及腰 骚年送我辆电动车可好
  • 2013年09月25日 08:58

  •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我抢,我挤,我过,我在夹缝中求生存!”没错,说的就是电动车!在中国这个自行车大国,如果装上电瓶会是哪般?

  驾驶电动车冲上机动车道——你逮不住!

  逮住了不用扣分不怕拘留只罚款——不差钱!

  喝多了跟小电电一起躺路上——不算酒驾!

  就算破到只剩车架也照骑不误——颤抖吧小电电!

  ……

  □东方今报记者 慕嘉烜

  上下班高峰,如果你有一辆电动车,不仅可以扭着水蛇腰穿梭于人群中,还能在越过众宝马奔驰时,为自己赢得一道道羡慕嫉妒恨滴眼神,但这些都只限于你是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万一哪天没招呼好喝高了那么一丝丝儿,路面与脚下的电动车发生点亲密接触,再被晒到网上,那可丢人丢大发了。这不,昨天下午,中州大道上就出现了一辆要逆天的电动车。

  昨天下午,网友“靳涛定骇浪”上班路上目击了这样一幕:一小时前,中州大道上,一男子长按喇叭飞驰而过,伴随他回眸一望,电动车撞到护栏“飞”了出去。男子躺在花坛里仰望天空,醉醺醺爬起来后就破口大骂,电动车扶了几次都没扶起来。“靳涛定骇浪”质疑:“电动车酒驾怎么说?撞到人怎么办?哪个部门管?”

  随后,东方今报官方微博“直播”逆天的电动车,引得各路英雄好汉竞相转载,同时推出的一张张关于逆天电动车的相关图片,更像一颗颗笑豆砸在网友们眼前,勾起了不少网友记忆深处的片段。

  网友“钟声1986”称:“电动车敢无故急刹,敢横穿马路,敢违规掉头,敢闯红灯。这还不算,出了交通事故,赢了它肇事逃逸,输了就倒地骗赖 ,完全是城市交通的毒瘤。”他建议:把电动车当机动车看待。

  更有网友提议斩断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源头:禁售电动车。这一说法立刻被众网友否决。

  网友“锦江百浪”说:卖车的没错。不能因为刀是杀人的凶器就不让卖刀吧?主要是咱国人的素质问题。网友“邪道类87”也称:电动车只是比自行车多了个电瓶,怎么不先管下那些轰鸣的摩托车呢?

  在众多的评论中,“呼吁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按机动车管理”等相当受支持。

  网友“肇耶滴恁”更是给出了几条大家一致认为还比较靠谱的建议:1.所有电动车驾驶员驾驶电动车需要有资格。2.加大处罚力度,至少要有与机动车违章处罚金额相当的处罚。3.制定车辆标准,严格管制超标车辆销售和使用。4.在事故处理中,电动车不作为弱势方处理。

  一句话“把电动车当机动车管就行了”。

  对于在路面上疯狂行驶、如此逆天的电动车,小伙伴们,你们有何想法?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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